在星期三的時候,我跟平常一樣,東西收拾完後就前往火車站的路上。但是在出發的時候,我沒有留心腳踏車失衡的狀態,車後面所乘載的東西實在是重量太重,因而在騎乘的時候重心不穩,而摔落了一次,雖然人沒有摔傷,但是東西卻散落一地。因為趕著火車的關係,所以我只是快速的將東西撿起來後就離開了,卻忘記多回頭檢查幾次,看東西有沒有撿拾齊全。因此,當我趕到火車站,準備要拿出錢包中的月票給站長看的時候,發現找遍了書包都找不著之後,這才想起了不久前的意外,推斷應該是掉落在那。原本我很掙扎是否要回去找,因為這樣子一定會遲到,但是想到前一天在永康的腳踏車突然爆胎的意外,那天我身上的錢不夠,還是老闆好心讓我賒欠三百塊,答應了隔天要還。而我這時候身上的錢只有買早餐後的找零,只夠我坐火車來回而已。想到這點,我就要決定回去找尋我的錢包。自己搭車上下學錢的問題事小,但是答應老闆說好要還錢的時間,延了一天都不行,因為那會辜負了人家的善意。
當我下一次再發生相同的情況時,我會提醒自己要多加注意,多回頭幾次,檢查東西是否有齊全,或是有疏漏。或是將書包的重量平均一點,不要讓一個地方特別重,容易翻車也可能造成交通事故,釀成更嚴重的傷害,得不償失。